大明天下(469)(第12/16页)
十岁矣、尚末有名、向臣仰天痛哭曰、请名十五年、费银千余两,部文末到、犹然乳名、时在次各府宗室百十余人、皆称本王有于六人、五为李妃所出、阖镇军民、无不共知、止以写办之人、差错入府月日、又游棍恐吓、称说立案不行、以此躭延岁月、六子俱末得名、嗟夫、父为王。
母为妃。
其子请名十五年不得、臣窃痛之。
此等奸徒。
外指王府科以骗宗人。
内空嘱吏胥以撞太岁。
有题准止一人而勘合私添三两人者宗室谓得名矣。
及至请封。
则曰堂稿无名。
有同胞之兄巳给诰命矣。
其弟请封。
则曰母封不对。
经管教授。
既非明白之官。
造册书供。
卒多苟且之役。
宗室名字又皆难辩之文愚宗不识事体。
贫宗又无钱财。
衙闲猾胥。
往往舞文诈错。
致使查驳。
弊孔多端。
本难悉举。
行查之例。
岂可不严。
臣以为一切名封。
既经亲王与臣衙门会题矣。
如有假滥。
罪坐亲王与臣。
(《皇明经世文编.吕新吾先生文集》)宗藩婚嫁命名,例请于朝,贫者为部所稽,万历末至崇祯中,积千数,有白首不能完家室,骨朽而尚末命名者。
(《明史》列传第一百三十九)议得宗室子女系出天潢,诚不可以混殽也。
近乃务多子女以图禄入,遂诈伪百出,至有一位而生数十子者,故奏报之籍信不可以不严,但前次屡经奏有定例,而奉行者一切视为虚文,中间乞养、过房、花生生等弊恬不知戒,不惟縻国家有限之禄粮,而宗支凟乱所繋甚大,今后如再踵袭前弊,聴本部查出防奏,将本位并保勘宗室通行革去爵禄,以示惩戒,长史教授等官及一应甘结有名人等,问拟邉卫充军。
(《宗藩条例》)6、《大明会典》中对宗室纳妾年龄、数量的规定万历十年议准、凡亲王妾媵、许奏选一次、多者止於十人。
世子及郡王额妾四人。
长子及将军额妾三人。
中尉额妾二人【弘治间例】(按:被庆成王逼出来的)世子、郡王选婚之后、年二十五岁、嫡配无出、具啟亲王转奏。
长史司仍申呈巡按御史、覈实具奏。
於良家女内选娶二人。
以后不拘嫡庶、如生有子、则止於二妾。
至三十岁復无出、方许仍前具奏、选足四妾。
长子及将军中尉选婚之后、年三十岁、嫡配无出、照例具奏、选娶一人。
以后不拘嫡庶、如生有子、则止於一妾。
至三十五岁、復无出、方许仍前具奏。
长子将军娶足三妾。
中尉娶足二妾。
至於庶人、必年四十以上无子、方许奏选一妾。
【嘉靖三十一年例】凡选妾禁例、悉如选婚。
不许滥选流移过犯、及本府军校厨役之家。
各王府每年备将妾媵姓氏来歷、并入府年月、攒造文册送部。
其子女生年月日、并名位行次、即填注本妾项下、以备名封查考。
但有不遵明例、或年末及而预陈。
或已生子而復娶。
将本宗参奏罚治。
所生子女、中尉以上、照滥妾例行。
庶人不给名粮。
7、关于明代宗室人数洪武年间:‘国初亲郡王将军纔四十九位’(《明伦汇编官常典宗藩部》),‘洪武中亲郡王以下。
男女五十八位耳’(《皇明经世文编.徐文定公集》按:徐光启是将男女都算上的数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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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为妃。
其子请名十五年不得、臣窃痛之。
此等奸徒。
外指王府科以骗宗人。
内空嘱吏胥以撞太岁。
有题准止一人而勘合私添三两人者宗室谓得名矣。
及至请封。
则曰堂稿无名。
有同胞之兄巳给诰命矣。
其弟请封。
则曰母封不对。
经管教授。
既非明白之官。
造册书供。
卒多苟且之役。
宗室名字又皆难辩之文愚宗不识事体。
贫宗又无钱财。
衙闲猾胥。
往往舞文诈错。
致使查驳。
弊孔多端。
本难悉举。
行查之例。
岂可不严。
臣以为一切名封。
既经亲王与臣衙门会题矣。
如有假滥。
罪坐亲王与臣。
(《皇明经世文编.吕新吾先生文集》)宗藩婚嫁命名,例请于朝,贫者为部所稽,万历末至崇祯中,积千数,有白首不能完家室,骨朽而尚末命名者。
(《明史》列传第一百三十九)议得宗室子女系出天潢,诚不可以混殽也。
近乃务多子女以图禄入,遂诈伪百出,至有一位而生数十子者,故奏报之籍信不可以不严,但前次屡经奏有定例,而奉行者一切视为虚文,中间乞养、过房、花生生等弊恬不知戒,不惟縻国家有限之禄粮,而宗支凟乱所繋甚大,今后如再踵袭前弊,聴本部查出防奏,将本位并保勘宗室通行革去爵禄,以示惩戒,长史教授等官及一应甘结有名人等,问拟邉卫充军。
(《宗藩条例》)6、《大明会典》中对宗室纳妾年龄、数量的规定万历十年议准、凡亲王妾媵、许奏选一次、多者止於十人。
世子及郡王额妾四人。
长子及将军额妾三人。
中尉额妾二人【弘治间例】(按:被庆成王逼出来的)世子、郡王选婚之后、年二十五岁、嫡配无出、具啟亲王转奏。
长史司仍申呈巡按御史、覈实具奏。
於良家女内选娶二人。
以后不拘嫡庶、如生有子、则止於二妾。
至三十岁復无出、方许仍前具奏、选足四妾。
长子及将军中尉选婚之后、年三十岁、嫡配无出、照例具奏、选娶一人。
以后不拘嫡庶、如生有子、则止於一妾。
至三十五岁、復无出、方许仍前具奏。
长子将军娶足三妾。
中尉娶足二妾。
至於庶人、必年四十以上无子、方许奏选一妾。
【嘉靖三十一年例】凡选妾禁例、悉如选婚。
不许滥选流移过犯、及本府军校厨役之家。
各王府每年备将妾媵姓氏来歷、并入府年月、攒造文册送部。
其子女生年月日、并名位行次、即填注本妾项下、以备名封查考。
但有不遵明例、或年末及而预陈。
或已生子而復娶。
将本宗参奏罚治。
所生子女、中尉以上、照滥妾例行。
庶人不给名粮。
7、关于明代宗室人数洪武年间:‘国初亲郡王将军纔四十九位’(《明伦汇编官常典宗藩部》),‘洪武中亲郡王以下。
男女五十八位耳’(《皇明经世文编.徐文定公集》按:徐光启是将男女都算上的数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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